法庭:張智霖92萬酬金女經理人涉私吞

男藝人張智霖疑遭其經理人私吞近一百萬元的代言人酬勞。身為商人蕭定一娛樂公司旗下藝人的張,由女經理人接洽三個共值逾七百萬元的廣告合約時,疑向公司少報張的廣告合約酬勞,涉嫌從中私吞金錢。事件揭發後,女經理人向張智霖及蕭定一道歉,並歸還其中九十二萬元,公司最終報警處理。女經理人事後被控三項欺詐罪,案件昨於區院開審,控方先讀出開案詞,今日會傳召蕭定一作供,張智霖預計於下周出庭。

現已離職的四十三歲被告梁雅詩,於控於一四年一月至十二月期間,向由蕭定一擔任董事的永霸投資有限公司訛稱,分別由「OGAWA HEALTH CARE INTERNATIONAL (HK) LIMITED」、「香港寶潔有限公司(P&G)」及「愛廸達香港有限公司(Reebok)」的代表,與永霸訂立的張智霖代言人合約,費用分別是三百八十八萬元、一百六十萬元和廿萬元,誘使永霸接受該三筆款項是合約的全部付款。

被踢爆後道歉還款

開案詞指,被告自一一年起在永霸任總經理,負責替張智霖接洽工作。於一四年三月代表「OGAWA」的廣告公司Faster Advertising(HK) Limited和永霸達成協議,以四百八十萬元聘張擔任按摩椅代言人,為期一年。Faster以支票分三次付款,惟永霸保管的合約副本,代言人費用只得三百八十八萬元,疑有人從中食價。

永霸之後發現真正代言人費用是四百八十萬元,差額達九十二萬元。於同年九月十五日,被告向蕭定一承認偷取有關款項。同晚,被告向蕭定一和張智霖發送WhatsApp訊息,為自己做錯的事道歉。三天後,被告經張智霖向永霸歸還九十二萬元。

此外,Strategic Communications Consultants Limited於一四年七月,代表P&G和永霸簽約,以二百萬元聘張任代言人。Strategic先支付一百六十萬元,惟被告稍後向Strategic表示,不用支付四十萬元尾數。而永霸持有的該代言人合約,費用只得一百六十萬元。永霸稍後知悉事件,Strategic向永霸支付四十萬元尾數。

另外,愛廸達於一四年初和被告達成協議,聘張拍攝硬照,酬勞是卅萬元。但永霸手上的收據顯示,相關酬勞是廿萬元。被告於同年十二月十七日被捕,她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案件編號:DCCC 27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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