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疏離 四子女同媽不同爸

【本報訊】林林被虐令人髮指,案情更披露了一段匪夷所思的家庭關係。兩名被告凌耀忠與王榮汶結婚後分隔中港兩地,凌鮮有回鄉探望,但十八個月後王誕下林林,卻着初為人父的凌不須回鄉探望。凌於六年前申請妻子與子女來港後,林林卻被帶回鄉間由外婆照顧,凌亦不聞不問,直至本案庭上審訊披露凌與林林的基因鑑定結果,始揭發二人並非父女。至於年紀最小的兒子是否凌所出,只能靠他自己去探究。

兩被告相識不足一年結婚

凌耀忠作供時稱,他於○六年初經一名「香姐」介紹,與育有一對孖女的王榮汶在深圳相睇。兩人於同年八月在港註冊結婚,但雙方家人均沒出席,證婚人是男方的兩名朋友。王婚後隨即返回內地,凌則留港工作,大約每半年返鄉一次,間中匯一萬數千元給王作家用。最奇怪是回到家鄉他沒有爭取機會跟子女相處,反而有時會去吃飯消遣,連家門亦不進。

凌母形容女被告為惡新抱

王榮汶其後懷孕,理應望丈夫多伴身邊,但她說身體不適,叫凌毋須回鄉。至林林○八年二月出生,凌竟要在林林幾個月大才回鄉探望。婚後凌申請一家妻小來港定居,包括兩名非親生女兒。至單程證批出,他帶着妻子、孖女,以及自己的一對子女,一行六人來港,隨即替他們辦理申請綜援及入學等手續。後來王將林林帶回內地,留她獨自一人跟外婆生活,凌不聞不問。

據凌的胞姊所述,一二年十二月有一天,她帶媽媽到荃灣飲茶,凌突然帶同王及最小的兒子出現,跟媽媽說已給她娶了新抱生了孫兒。惟夫婦同住的日子不夠半年,便因「婆媳不和」問題分居。凌老太由長女攙扶,於昨晚約九時返回青衣寓所時接受本報記者訪問,她直斥王是惡新抱,指王曾聲言「要放火燒佢間屋」,令她十分害怕,老太坦言若兒子被判監是十分無辜,因他在庭上說謊是受王唆擺。

凌姊亦指,在庭上始知林林並非弟弟的親生女,認為王一直滿口謊言,與凌結婚亦存有目的,王更曾以「攬住個仔一齊死」及對其母不利作要挾,迫令凌就範,始令他身陷囹圄邊緣,慨嘆中港婚姻是「靠唔住」。凌王二人在事發後已離婚,兩人雖然夫妻一場,但在庭上就互相指摘、互數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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