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和一班問責高官由中央任命,其地位相當於內地的封疆大吏和「中管幹部」——由中央直接管理的省部級幹部。不過,因為實施「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香江特首和問責高官在人事「來源」、選任程序和方式上與內地大吏高官不同,他們當上特首和問責官員之後,朝廷對他們的工作要求、指導也不盡相同。然而,他們都是朝廷命官,都須對中央負責,朝廷對他們全權管理也完全一樣。
問題的難度在於一國兩制框架下,中央制訂一套怎樣的辦法對他們實施有效管理,提出工作指導和問責。對此,回歸之初及很長一段時間幾乎是一片空白。中央在選特首、選高官問題上常常陷入迷思,捉襟見肘,所託非人,錯漏百出,混亂不堪,更遑論怎麼要求他們、指導他們、管理他們。這些香港「中管幹部」實際上成了中央不管幹部,他們也把自己管治的香港當成了「化外之區」,有意無意地「區隔」中央和地方的關係,在朝廷面前以藩王自居,以為在香港行的是「英式文官制」,體制不同,衣冠不同,中土天朝管不了他們,也不應管他們!
這種心態膨脹甚速,反對派、洋奴餘孽漢奸、外部勢力大加鼓勵,公開挺他們「要代表港人」、「維護香港」,和中央對着幹,公開向特首施壓「對北京說不」。有這種心態和「社會支持」,他們不把中央放在眼裏,陽奉陰違,在大是大非、原則底線面前,忽而強調「香港特殊」,忽而鼓吹「時機不成熟」,忽而表示「香港民意難違」,甚至以「劈炮」要挾中央,前特首曾蔭權、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對此皆有淋漓盡致的表演。
事實證明,中央若不管這些香江「中管幹部」或管不好他們,「一國兩制」必走樣變形、亂象不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