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多 控罪數字無增長
近年不少市民喜歡在網上購買食物,一五年曾有近百名市民,食用在網上購買從台灣進口的三文治後集體食物中毒,促使食環署於一六年二月起就網店出售鮮貨食品作出規定,出售法定限制食物的網店,必須向食環署申請許可證,並須在網站清晰展示許可證號碼、可售賣食物類別和持證處所業務地址。
立法會議員劉國勳批評,市民投訴數字愈來愈多,控罪數字卻沒有相應增長,顯示相關法例「有等於冇」,失去把關和監管的作用。他認為,網上出售食物已成趨勢,要使監管機制有效落實,最重要是政策「便民」,即許可證的條文應容易理解,並簡化許可證的註冊和申請程序,減少無牌經營網店的違規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