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男教練涉嫌在多年前非禮一名女學員,案件昨於粉嶺法院再提訊,現年七十七歲男被告否認一項非禮罪,裁判官將案押後至八月二日進行預審。控方表示,暫時不欲在庭上披露證人的詳情,裁判官卻質疑「報紙都賣晒啦」;控方又指將申請案中女事主X以視像系統作供,辯方表明反對,裁判官亦表示看不到為何要讓X以視像系統作供,要求控方準備有關的申請理由,並會在預審時處理。
涉案七十七歲男被告,法庭以「W.H.」作為其代號,他被控在○九年九月一日至翌年四月八日某一天,在大埔非禮X。控方在庭上透露,現時有八名控方證人,包括街外證人和警員,控方亦不欲在庭上披露證人的詳情,最終只表示警員證人是負責拍攝照片和檢取證物。控方又指,若辯方同意部分證人的口供,則可減省傳召證人的數目。被告續准保釋候訊。
案件編號:FLCC 197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