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教育專業守則》 首明文禁師生性關係

【本報訊】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諮詢公眾對修訂《香港教育專業守則》的意見,諮詢為期兩個月。今次主要的四項修訂包括風化、虐兒通報、老師之間的專業關係及公眾合作。守則當中「對學生的義務」章節,更首次列明「在任何情況下,不論是否經雙方同意,均不能與學生發生性關係」。

新增倘發現學生受虐應舉報

據議會的諮詢文件,修訂同時新增「在執行專業職務時若發現有學生被虐待,應向當局舉報」、「不應利用與同事的專業關係以謀私利」,以及「公眾參與,促進學生發展」等守則。在現行機制下,議會以《香港教育專業守則》為依據,審理涉及教育工作者的糾紛或行為失當個案,並向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提供意見。

諮詢期由前日起至下月三十一日,議會將於下周六及本月廿九日舉辦簡介暨諮詢會,向持份者講解修訂內容及收集意見。議會主席李雪英昨指條文「寫得直接」,希望有助保障學童安全。守則委員會召集人曾瑞明表示,針對教師與同事關係的修訂,主要希望業界聚焦各職級的教職員之間不能濫權。

兒童權利委員會主席雷張慎佳歡迎議會的修訂,認為修訂後的守則列明禁止師生發生性行為,能進一步保障學生安全。不過,她指有關修訂僅表明守則的發展方向,認為應考慮詳列更多具體指引及細節,舉例如通報虐兒,守則只列明要通報,但未列出虐兒定義及負責處理通報的機構等細節,建議議會定期修訂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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