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行政會完成討論《規範進入娛樂場和在場內工作及博彩的條件》修訂案,建議新增博彩從業員於公餘時間禁止進入賭場的規定,當中包括櫃台、公關、餐飲和清潔等前線員工,涉及約三萬人,但豁免農曆新年首三天假期,以及因學習或社團活動需要的情況。
法案並設立保全性扣押籌碼或其他博彩收益的措施,又建議對進入娛樂場的未滿二十一歲人士,設立更便捷的處罰程序,訂定即時票控及自願繳付罰款的機制。法案又建議,現時禁止在賭場內錄像、錄音及使用手提電話的指引,將提升為法律條文。
博監局局長陳達夫則指,法律生效後,會將從業員名單上載網頁以供查閱,清晰指明從業員公餘時間不能夠進入娛樂場。陳達夫指,違反「禁足令」將被罰款一千至一萬澳門元。他又稱,正擬與內地和香港機構合作,將賭博成癮人士的隔離措施,延伸至當地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