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再有兩幅被宣告批給失效的土地原承批人拒絕清遷,上訴至終審法院後被駁回。其中一宗的上訴人為七潭置業有限公司,其一幅土地位於氹仔島盧廉若馬路、鄰近葡京花園,面積七千三百二十四平方米,被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命令勒遷,上訴人遂對批示提起撤銷性司法上訴。該土地的租賃批給合同,已被行政長官於同年四月十四日的批示宣告失效。
另一宗的上訴人為澳門冷凍食品有限公司,涉及一幅位於澳門半島青洲河邊馬路、面積四千四百四十平方米的土地,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一六年七月十四日命令勒遷。行政長官於同年三月二十一日的批示中,已經宣告該土地的租賃批給合同失效。
中級法院早前分別透過合議庭裁判裁定兩宗上訴敗訴,惟上訴人向終審法院提起司法裁判的上訴。終院審理後裁定上訴敗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