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用作暫存建築廢料的環保斗阻街問題嚴峻,警方去年共接獲逾千宗相關投訴,惟當中只就二十宗作出檢控,比率低至百分之一點四。警方表示,接獲投訴後會先作出勸喻或警告,再按情況需要安排移走環保斗。有立法會議員炮轟政府執法不力,指摘管理環保斗的相關部門互相卸責,令阻街問題惡化。
近年有不少大型環保斗停放在街道上,在馬路上構成危險。環境局昨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陳克勤提問時,引用警方資料顯示,去年共接獲一千四百一十九宗涉及環保斗的投訴,惟被檢控的環保斗營運者個案只有二十宗,檢控率低至百分之一點四;而作出勸喻或警告的個案則有九百八十二宗,佔整體投訴不足七成。
即使成功被定罪,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被定罪個案的罰款額亦只為五百至三千五百元不等。在毫無阻嚇力的執法及定罪紀錄下,一五至一七年的三年間,警方共錄得十一宗涉及環保斗的交通意外,造成十五人受傷。
當局表示,一般而言,當環保斗營運者接獲前線警務人員發出的勸喻或警告後,會按情況需要安排移走環保斗,但由於各個案的情況都不同,警方沒有統計由接獲投訴至移走環保斗的時間。有關部門亦已於去年二月至今年四月期間在多個黑點,包括將軍澳、西貢、九龍灣及啟德,採取卅四次聯合管制行動,打擊有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