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指,三部特別用途車均會先交由廠商進行裝嵌,再由機電工程署進行檢驗,才會交予警方進行測試和培訓,預計車輛最快年底投入服務。當局續稱,警方檢視過去經驗後,認為要有效處理大型、持續及在多處地點同時發生的公眾集結及期間可能出現的違法行為,裝備需要提升,遂購置上述配備噴水裝置的特別用途車。
保安局又指,警務人員使用前,會在情況許可下發出警告,示意將使用車輛,並會在實際可行的情況下,讓有關人士有機會遵守警方指令。保安局並稱,警方正全面、謹慎地草擬使用有關車輛的指引及培訓計劃;警方會安排車輛製造商為人員作培訓和示範,並考慮派員到海外國家與當地執法機關交流使用同類車輛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