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員陳炎光遭廉署起訴

【本報訊】廉政公署落案起訴黃大仙區議員陳炎光,指他報稱向一名女兼職助理支付一六年四月至六月的薪金,但該名助理其實早於同年三月已辭職,陳涉嫌詐騙民政事務總署共一萬五千元的薪金償還款項,被控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明日(1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陳炎光(四十八歲),案發時為黃大仙區議會議員,以月薪五千元聘請一名女士於一六年一月至十二月期間擔任其兼職助理,惟該名女助理於同年三月已辭職。

申請開支償還款額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一六年五月五日至七月十二日期間,虛假地表示該女士於一六年四月至六月受僱於他為兼職助理,向民政總署交營運開支償還款額申請,證明他曾每月向該女士支付五千元作為月薪。

陳被指意圖詐騙而誘使民政總署職員處理及支付共一萬五千元的營運開支償還款項,導致他獲益或政府蒙受不利。民政事務總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被告已獲准保釋,以待明日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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