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促保利達賠償海一居苦主

【本報訊】澳門爛尾樓「海一居」事件擾攘多時,澳門政府昨向發展商保利達洋行發公開信,敦促對方遵守合約精神及履行法律責任,積極、盡快地向樓花購買者作出賠償,又指如保利達消極對待賠償問題,損害樓花購買者利益,政府不排除採取進一步行動。有業主呼籲政府不要「得把口」,促請當局採取實質行動協助業主。

澳門政府在公開信中指,終審法院已於今年五月廿三日作出確定性裁判,判決保利達敗訴,確認了行政長官宣告土地批給失效行為的合法性。根據終審法院判決,海一居所處的黑沙灣填海區P地段會被特區政府收回。由於保利達將無法履行與樓花購買者之間的買賣合約,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保利達應承擔不能履行合約的法律責任,須向樓花購買者作出賠償。

海一居業主聯合會主席高銘博則促請政府採取建設性行動,如與發展商磋商,將買賣合約權轉交政府,由政府統一處理善後,「希望政府唔係得把口,係真係做嘢幫小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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