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間海外生活及工作人士網上聚落平台,每年都會圍繞着「你對外國生活有多滿意?」為題,就生活與工作狀況議題訪問不同國籍人士。當中一項關於生活與工作平衡(work life balance)排名結果,香港在六十五個國家或地區當中排第六十一位。而瑞銀《價格與收入》報告亦分析了全球七十一個城市,香港人以每周平均工作五十點一一小時排世界第一。
其實毋須甚麼調查,許冠傑的經典金曲《半斤八両》當中已經說明香港人工時長,辛勞與回報不成正比的問題,四十多年沒有改變,但政府為甚麼至今仍視若無睹?標時立法諮詢前後八年,政府日前在勞工顧問委員會突提出擱置立法建議,改為在明年至二○二○年逐步推出十一個行業的工時指引。筆者認為,有關行業指引不但是沒有約束力的無牙老虎,對改善現時打工仔工時過長和無償工時的問題沒有幫助,甚至可能令部分行業長工時的問題合理化,例如飲食業,現時不少從業者每天需工作十多個小時,當局提出的行業指引會否是十小時以上呢?
要說明為甚麼標準工時要立法,先要從工時過長和無償工時現象的成因說起。資本的本質就是要爭取最大的利潤,用資本論的說法就是一種剩餘價值,在生產中有很多都是固定或是已支出的成本,如租金、工具、材料等,人力資源成本是相對浮動的。一旦要爭取最大的利潤,節省人力成本,或在相同的人力成本下榨取最大的生產量,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延長工人的工作時間。
有些人或會反駁,就業市場是自由的,工人都有選擇權,去選擇一些工時和待遇合理的工作。但實情是由專業人士到草根階層,都往往沒有選擇:一些行業如會計、IT、法律等,美其名是「專案責任制」,但實際上已將無償加班常態化成為行業「制度」,準時放工會被視為不積極工作,備受上司和同儕壓力,除非轉行,否則根本不能避免無償工時。另外一些行業如保安員、小巴司機,行業時薪偏低,但面對高昂的生活成本,不少人被迫選擇十二小時的工作,才能維持一家幾口的生計。
如果工作是人用生命(時間、勞力、腦力)去換取財產,那麼無償工時的本質就是一種偷竊,偷的是僱員的生命去為僱主賺錢,代價是僱員在剝削下,影響精神和身體健康,破壞正常社交和家庭關係,長期工作過勞導致血壓高、心臟病、抑鬱症,更有出現過勞猝死的個案。從社會角度來說,過長工作時間令人無暇照顧家庭,減低生育動機,日本(「work life balance」排名的榜尾)就是一例,長遠令人口老化的問題惡化,影響社會生產力和活力。從生產力發展而言,在無償加班下,僱主失去創新的動力,再加上僱員在長工時下失去創造力,社會長此下去就變得只會互相消耗的惡性競爭,暮氣沉沉而缺乏創造力和競爭力。
這些問題早於百多年前出現在經濟先發國家,如英國於一八四○年代已立法規管工時,雖然實施初期保障仍不足和有很多問題,但工人繼續爭取改善,而於一八六六年第一國際在日內瓦會議提出八小時工作制的口號,至今世界絕大多數的國家及地區早已就工時規管進行立法,為何香港仍在這基本問題上議而不決呢?
從特首林鄭月娥在二月的一次回應中,可窺政府當局的一些思維,她表示過去四年標準工時委員會的工作仍未能獲得共識,亦關注本港勞動力持續下降,人力供應需要有靈活性。原來無償工時、不合理的長工時,對特首來說是「人力供應的靈活性」。一句「靈活」,就將剝削、犧牲工人的健康與生活平衡問題視而不見,怎不令人失望至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