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只怪自己沒有保護傘

又有十名參與旺角暴亂的被告受到法律制裁,最高監禁四年三個月,刑罰不可謂不重,總算令人又看到了一點點法律尊嚴。這些年輕人為集體暴力行為付出沉重代價,大好前途毀於一旦,除了怪自己頭腦太簡單,竟然相信「違法達義」謬論,也應怪自己沒有保護傘,只能自作自受。

迄今為止,旺角暴亂案中已有二十八人被定罪,也有人畏罪潛逃,惟絕大多數是無名小卒,反而在背後煽風點火、搞亂香港的罪魁禍首沒有一人受到法律制裁,實在是咄咄怪事。比旺角暴亂更早發生、規模更大、影響更惡劣的佔領之亂已結束三年多,為何主要搞手及黑手至今依然逍遙法外?為何與佔領之亂息息相關的政治黑金案被輕輕放過?

顯而易見,香港確實存在一把巨大的司法保護傘,但它保護的不是無名小卒,而是反中亂港勢力頭面人物,尤其是由外部勢力撐腰的漢奸黎、戴妖等人,不管如何興風作浪,都可獲得法外開恩。實際上,如果不是這班妖孽鼓吹「違法達義」、「公民抗命」,根本不會發生旺角暴亂,也不會有這麼多年輕人淪為政治炮灰。始作俑者,其無後乎?他們既搞亂了整個香港,更禍害了整整一代年輕人,難道沒有報應?

最不可思議的是,香港司法不僅包庇反中亂港勢力,就連黑幫首腦也獲得保護。即使和勝和前坐館泰國大毒梟「上海仔」數案在身,當局一直不落案起訴,而且縱容他在網上造謠,周遊列國,如果說當中沒有涉及警黑勾結,三歲小孩也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