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卅一歲清潔工今年二月十九日在石硤尾公園偷拍一名十九歲少女裙底後,竟即場向少女展示裙底照,更拿出一個避孕套,要挾少女與他性交,否則決不刪除裙底照,少女受驚後報警,將他拘捕。
他早前承認作出有違公德行為及勒索兩罪,裁判官昨在西九龍法院判刑時直斥被告已是第十一次偷拍,其「行為猖狂」、「離譜」,考慮他重犯機會高,故判監八星期。
辯方求情稱被告王家文因一時衝動才犯案,但裁判官昨引述感化官撰寫的背景報告,指被告已不止一次犯案,而且「愈來愈大膽,做過十次都無事,一路測試可以做多幾次」,被告數度想說:「十次係冇問……」,但每次都被裁判官打斷說話。
裁判官批評被告今次已經是第十一次偷拍,而且被告不但未有顯示悔意,而且被告似乎覺得本案的女事主「性開放」,甚至曾向感化官揚言:「就算拉到都係罰錢。」
裁判官認為被告行為猖狂,光天化日下偷拍完再勒索事主,案情在同類案之中可算離譜,故應判即時監禁。
案件編號:WKCC 221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