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女子唐琳玲上周旁聽佔旺藐視法庭案時涉嫌在法庭內拍照,她昨出庭自辯。唐指當日聽審因案件矚目及對公眾影響大,她想了解香港法律體系及公開聆訊程序。對於被指在庭上拍照和使用微信,她回應說:「對拍照已沒有太多意識」,又稱自己微信帳戶被黑客入侵,她說:「不管是否有拍攝,我對法官及法庭好尊重,並未有任何藐視心態。」她在結案陳詞時指事件對她影響很大,更聲稱事件已由她個人的問題「提升到國與國之間的問題」,使她的人格受侮辱,她希望事件帶來司法改革,讓司法制度更透明。高院法官把案件押後至下周一(4日)宣讀裁決,期間唐需續還押。
唐自辯前先要宣誓,她聲稱自己天主教和基督教「都信」,並選擇以基督教方式宣誓。雖然中國鐵建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早前發聲明否認曾聘用過「唐琳」或「唐琳玲」,但她在宣誓下作供時稱自己曾是中鐵建國際投資部副總裁。
唐表示,在北京涉及公眾利益案件,公眾參與程度會較高,她明白香港與內地的司法有一些分別,她到庭聽審是想了解多一些。她更指「關於公眾利益的案件,法律程序愈透明」,而有關公眾利益案件是可以拍照,讓公眾參與「在陽光下體現司法制度」。
對於有三名證人指證她曾經在庭內拍照,唐供稱已經忘記詳情,但強調自己絕對沒有意圖藐視法庭、妨礙司法或阻礙審訊進度。唐其後又稱對事件引起大風波感抱歉。至於她被指在庭內使用微信,她則稱近日發現其個人隱私、手機及信用卡資料相繼被人侵犯,可能當時微信帳戶已被人入侵。
律政司代表盤問唐時指出,法庭內外等均有指示表明不可拍攝,唐亦有留意到和知情的。唐回應稱,法庭告示亦有指不能吃東西及用手機,但她進入法庭後仍見到其他人吃東西和用手機,她以為是法官允許。
唐更建議法庭處理「暴亂」等重大案件可對外作公開直播,公眾可透過此舉充分了解法庭的整個過程,避免事實被扭曲和被不法分子利用煽動公眾情緒,而在內地的重大案件會有電視直播。惟法官表明,對法律改革無興趣,只對唐的案件有興趣。法官又稱,內地高官貪污等重大案件雖有電視直播,但都是得到法庭授權,並非個人拍攝。
案件編號:HCMP 2917-18,2925,2929,293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