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協會將於今年第三季前公布試行未補價資助單位分租計劃的細節,預計可供分租的單位不多於一萬五千個。房協主席鄔滿海昨表示,房協會協助甄選業主及租客資格,並發出證明書,由租住雙方自行釐定租金,房協不會插手調解任何租務糾紛。有立法會議員批評房協撤手不理租務糾紛的做法是鴕鳥政策,因為有關單位未補價,有話事權的房協不應獨善其身,質疑「房協又要威,又要戴頭盔!」
鄔滿海昨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由於可供分租的單位大小及坐向均有不同,租金會交予雙方自行釐定。房協會要求雙方在合約加入標準租約條款,制訂出分租細節,包括如何分攤管理費、差餉、公用水費及電費等。
不過,鄔指雙方一旦發生租務糾紛,房協不會插手調解,「租約係業主同租客之間釐定的法律效力合約,要透過租務或法律程序解決。」強調房協只會擔任計劃的促進者及監察角色,約一萬九千個未補價單位主要來自住宅發售計劃及夾心階層住屋,預計最終或有數千個單位參與計劃。他又指公屋輪候時間突破五年,認為無論最終參與的單位數量有多少,也可為輪候冊家庭提供多一個住屋選擇。
此外,鄔滿海提及房協面對寬敞戶難調遷問題,過去五年寬敞戶個案由六百五十五宗增加至目前的七百零五宗,又認為房協的重建項目可因應家庭組合變化及人口老化,興建較小型的單位。至於長者住屋方面,房協未來會集中發展中產及基層的長者住屋,暫時不會興建如北角雋悅一般的「富貴長者屋」。
立法會議員尹兆堅批評房協規定單位只能分租,令計劃吸引力大減,「不少市民認為租晒整個單位先有最大回報,要分租無疑係壓抑需要。」直斥計劃吸引力低兼規模小,對紓緩公屋輪候冊幫助不大,「單位數量不多於一萬五千個,而且唔代表個個都會有人租。若到頭來得兩、三千人參加,對輪候冊人士作用好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