鷹君集團創辦人羅鷹石遺孀羅杜莉君(羅老太)控告滙豐國際信託(受託人)案,昨進入第三日審訊,受託人於一六及一七年不遵從羅老太指示增持鷹君股票的原因逐漸揭開。根據辯方的英國御用大律師Paul Girolami陳詞指,羅氏家族信託持有約33%鷹君股權,若按羅老太要求的增持幅度,照現時法規將需向市場提出全面收購,惟該信託無足夠實力。同理,現時持股約27%的鷹君集團主席羅嘉瑞若增持至逾30%,亦需提出全面收購,而以信託基金的持股量有力阻止。
早前兩日都有到庭聽審的羅老太昨未見現身,而隸屬她陣營的孻仔羅啟瑞及二子羅旭瑞均於早上抵庭聽審,至於屬另一陣營的四子羅康瑞及三女羅慧琦亦有親到法院。
辯方律師Girolami昨質疑羅鷹石夫婦對保持鷹君控制權的說法,因家族信託原持有52.4%鷹君股權,但在○四年卻向六名子女受益人分派股份,最終令家族信託持股降至約33%。其中一次分派時,羅家三子羅嘉瑞的公司KSL Management獲約3,920萬股,孻仔羅啟瑞的私人公司獲約3,400萬股,五子羅鷹瑞的私人公司獲約3,300萬股,長女羅慧端及二女羅鴻鏇等都獲得相當股份。而羅啟瑞在○六年父親羅鷹石去世後不久,便大量減持手上的鷹君股票。
Girolami指,按《公司收購及合併守則》,持鷹君股權約33%的羅氏家族信託,每十二個月只可增持最多2%,若按羅老太指示要增持至40%,按例家族信託便須向市場提出全面收購鷹君股份。另一方面,若家族信託與羅嘉瑞不和,後者由目前持股約27%獨自或與其他一致行動人士增持至30%或以上,亦同樣會觸發全面收購,不過,家族信託目前持有三成以上股權,相信有能力阻止任何人併吞鷹君。
受託人一方的陳詞,多次強調其是羅氏家族信託的全權受託人,即履行羅老太意願時,受託人有獨立酌情權。就如一六年九月,羅老太曾要求不僅將羅嘉瑞及羅鷹瑞剔出受益人名單,更將他們列入排除名單(Excluded Class),一旦列入排除名單的人士,永遠無法重新成為受益人,可謂「永不超生」。受託人便認為這指令不尋常,難以輕易執行,而家族信託成立目的是供養、培育後代及助羅氏夫婦規避遺產稅。
昨日,羅家長子羅孔瑞的妻兒女亦到庭聽審,其中包括早前羅老太指在鷹君集團內「被人撳到低,好慘」的羅家長子嫡孫羅俊昶。羅俊昶昨離庭時吸引大批傳媒目光,並遭記者問及「被撳低」之說,惟他一直無回應。期間他在法院大樓多次轉乘電梯,希望「甩開」記者但沒成功,最終從高院低座出口離開。
審訊以外,家族兩大陣營亦透過不同途徑隔空罵戰,有消息引述熟悉信託運作人士批評,若將受益人列入排除名單,這種「永不超生」的做法極為罕見。羅老太的公關亦即時回應,指上述批評不孝,並謂「如果一早聽媽媽講,給媽媽攞番啲財產,他們又怎會有事?」另外,據昨日庭上透露,羅老太有機會在今午出庭作證。
案件編號:HCA 3246/2016 & 355/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