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去年十月實施新修訂的「富戶政策」,收緊公屋富戶的入住條件,如住戶的家庭入息或總資產淨值超出限額便須交還單位。有公屋住戶為符合新政策,刪除入息或資產超逾相關限額的子女戶籍。去年獲准刪除戶籍的個案有逾四萬宗,比一三至一六年平均三萬四千多宗,多近兩成。
新修訂的公屋富戶政策,富戶交還單位條件由「雙軌制」變成「單軌制」。原本住戶入息需同時超出公屋入息限額三倍及資產淨值超過公屋入息限額八十四倍才需遷離公屋。但新政策下,若公屋住戶在本港擁有私人住宅物業,或家庭入息超過公屋入息限額五倍,或家庭總資產淨值超過公屋入息限額一百倍,便須遷離其公屋單位。
「個修訂好無謂,投入嘅資源對比回收返嚟嘅單位根本不成比例,無助加快公屋流轉。」立法會議員陳恒鑌認為,新政策會造成拆散家庭的現象,迫使部分超出入息上限年輕家庭成員遷離單位,而他們又無能力購買私樓或承擔租金,與政府居家安老的政策背道而馳。他認為政府可考慮引入青年與長輩同住住戶較寬鬆的入息限額,互相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