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藐視案 執達主任指15人清障

【本報訊】二○一四年佔旺清場期間,部分人士在旺角亞皆老街阻礙執達主任執行禁制令而引發的藐視法庭案,其中五名不認罪的答辯人昨於高院續受審,律政司一方傳召當日負責去執行禁制令的署任助理總執達主任余德信作供並接受辯方盤問。

身邊有白色背心人跟隨

余承認當日清場前,申請禁制令的原告人潮聯小巴,有向他們提供一份十五人的代理人名單,並由他們負責清理障礙物。

余指該些代理人會戴白色帽及穿白色背心且掛上名牌以作識認,余與其同事在清場時亦有核對過該十五人的身份及授權書。不過,余承認清場時除該十五人外,其身邊亦有一些只穿白色背心人士跟隨,余不知該些人士來做甚麼,但他們應無權清理障礙物。當辯方詢問是否有人冒充代理人時,余只稱:「我當時唔可以分心去處理佢哋。」

五名答辯人分別是蕭雲龍、文伙安、翁耀聲、陳柏陶和劉鐵民,他們被指於前年十一月廿五日阻礙執達主任和警方清場,案發地點涉及彌敦道至砵蘭街一段的亞皆老街。

案件編號:HCMP 2917-18,2925,2929,293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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