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交保釋金 疑虛報住址 涉庭內偷拍女被捕

佔領旺角藐視法庭案中涉在庭內偷拍的內地「奇女子」唐琳玲,上周五獲法庭批准以五萬元保釋至六月十五日再訊,期間唐不得離港,且需於三日內交出該筆保釋金,惟法官昨晨收到通知,指她於限期前未能籌到保釋金,警方到唐女早前給予法庭的住址又發現懷疑為虛假地址,法官陳慶偉遂發出拘捕令。警方同日下午於高院附近酒店發現唐,將她拘捕並押解往高院,法官最終決定先將她還押警方看管至今日處理。

首次坐犯人檻 不再雄辯滔滔

涉嫌於上周三在高院審理佔旺藐視案期間在公眾席拍照的唐琳玲,昨午由警車押往高院應訊,並首次被安排坐於犯人檻內。身穿淺藍色連身裙的唐於犯人檻內一直低頭,面容憔悴,當法官兩度詢問她對於未能交出保釋金及需還押有何話說時,她只以英語表示:「No(沒有)!」與案件提訊時,她以英語與法官雄辯滔滔的樣子截然不同。

唐琳玲於上周五獲法官批准以五萬元保釋至六月十五日待其案件再訊,唐當時稱未能即時支付該五萬元,法官遂下令她需於七十二小時內向法庭交出五萬元,且不得離港及需居於她向法庭提供現時在香港居住的地址。

住址門牌不存在 酒店外被拘

不過,律政司代表昨晨於佔旺藐視法庭案開審時,向法官指前日下午五時半限期時,唐仍未有交出該五萬元保釋金,其後警方到唐提供的地址嘗試拍門,發現大廈並沒有唐早前提供的門牌號碼,故一直未能找到唐。法官決定即時頒下拘捕令,要求警方拘捕唐。同日下午約三時半,法官於庭上表示收到消息,指唐於下午已被警方拘捕,並將於下午五時把其押往高院交由其處理。唐到達並再開庭時,律政司代表指根據警方給予的資料,唐於昨午二時十五分於金鐘萬豪酒店外被警方拘捕。

代表指因懲教署的最後一班囚車已經開出,如唐需還押將會先交由警方看管。法官亦詢問有關唐涉藐視法庭的調查進度,代表指警方昨午剛為唐錄取警誡口供,但律政司一方暫未得悉該份警誡供詞內容,警方亦已就手機取得搜查令,但現仍未有調查結果。據代表指,案件現交由港島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跟進。法官向唐指她未能在限期前籌到該筆保釋金,且其中一個保釋條件是要居於由她向法庭提供的地址,但她向法庭提供的地址並不存在,且疑居於高院附近另一間酒店,法官最終決定先將唐還押警方看管。司法機構發言人稱,不評論個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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