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王評論:為甚麼港獨木馬屠城竟得逞?為甚麼黑金金主軍師獲厚待?

剛剛曝光的「311」立法會補選候選人的競選經費申報開支詳情,再一次鐵證區諾軒是如假包換的港獨分子,是被取消入閘參選資格的香港眾志秘書長周庭的PLAN B替身候選人。

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甚麼「我就是我」的區氏謊言,徹底破產。甚麼「無黨無派」的吹噓,盡顯呃票伎倆的騙術成功。

由香港眾志成員任董事全資擁有的諧音有限公司「衝刺」,包起區諾軒156萬選舉費用的九成。其他是公民黨和民主黨的捐贈。

區諾軒選舉開支中用了14萬聘用了周庭原有的選舉班底十五人,當中最少七人,是香港眾志的核心成員。

區諾軒聘用的二十三位選舉助理,包括拉票人和開支代理人,都是香港眾志原班人馬。如新任主席林朗彥、秘書長黃之鋒、常委鄭家朗、成員黃莉莉及前副主席袁嘉蔚等人。

如果說特區政府已成功關上一扇門,取締港獨周庭參加補選的話,那麼竟出現由同一個班底的特區政府高官卻開了另一扇窗,讓經過特洛伊木馬包裝的港獨區諾軒「靜悄悄地、安全地進城」參加補選及當選。這是為甚麼?自此之後,港獨組織香港眾志便可打正旗號,進入香港最高層次的議會,食皇糧、搞港獨了。這是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的成果嗎?

如果說這同一班底的高官一時老眼昏花,又或受邪中蠱,突然失心瘋、亂了心智、睇漏了眼、糊裏糊塗地讓「木馬屠城記」上演。為甚麼有看不過眼的、清醒的正義市民黃大海等人及團體,向他們正式投訴及舉報三次卻都不受理?為甚麼當程序公義無到?為甚麼高官們可以把區諾軒燒基本法的前科和不排除再燒的需要的揚言、唱港獨「國歌」、煽獨檄文等的鐵的罪證掃入地氈底?完全當無事發生過?

如果說政府當局在「311」前來不及糾錯,米已成炊。那麼正義市民黃大海在投票結束後兩天,即3月13日便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暫停刊憲並覆核區諾軒參選和當選資格,希望可趕在政府登憲報之前挽救這場政治錯誤。可是政府當局我行我素,置之不理,如期公布區諾軒當選的憲報照登,讓生米煮成熟飯。繼而出動兩個著名大狀,連同區諾軒聘用的三個大狀,以五對一,擊敗黃大海的大狀黃添偉。為港獨區諾軒登堂入室,掃清障礙。為甚麼特區政府如此厚待港獨區諾軒?

對此,政府當局有必要公開回答上述港獨「木馬屠城記」得逞的五個「為甚麼?」

本屆政府在去年中組成之初,本讓市民滿懷對新任政府進一步撥亂反正、依法施政的憧憬和希望。可是一宗又一宗不知「為甚麼」的怪事令人瞠目結舌,令人震驚,令人費解,令人失望。不知為甚麼?

為甚麼律政司司長上任二十一天,便立即撤銷黎智英和反對派政黨及議員的四千三百萬七宗黑金案的跟進,放虎歸山?縱容黑金政治「袋住先」?

為甚麼黑金金主黎智英有特權保護,刑事恐嚇記者案件已拖了足足一年,不被落案檢控?

為甚麼立法會的補選日期要選擇在建制派許多領袖和議員出席北京召開的兩會期間進行、偏幫反對派及其候選人?

為甚麼當局的所謂選舉安排檢討,藉口沒有共識,對民調不設冷靜期管制,縱容戴耀廷的雷動計劃可繼續破壞選舉制度的公平公正進行?

為甚麼對身為公職教員的戴耀廷赴台勾結台獨、煽動港獨,高高舉起、輕輕放低?

為甚麼聘用同戴耀廷穿同一條褲子的陳文敏代表通訊局同無綫打官司?為甚麼用公帑資敵?

這是為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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