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裸照勒索案 被告:路過檢手機錢袋

【本報訊】藍田德田邨一名女住客去年收到陌生人的手機訊息,訊息中有她在家中,上身赤裸或僅穿內衣的「艷照」,發放訊息者更藉此威脅她交出五萬元,她議價後減至一萬元以解決事件,但她暗中報警處理。其後一名同邨男住客現身取錢時,遭埋伏警員拘捕。涉案男被告早前在觀塘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勒索罪表證成立,被告昨日出庭自辯,指自己當時只是食煙時路過收款地點,指稱自己與艷照事件無關。

繼續收押 月底裁決

報稱侍應的廿九歲被告陳偉宗,被控於去年十月九日在德田邨某單位外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年約卅多歲女事主X交出一萬元。被告昨自辯指,與X住同邨同大廈,事發當日他「食住煙」行樓梯落樓打算買外賣,期間他拾獲一部手機,他執起後走出走廊,打算找回物主認領。惟他行至事發的消防喉位置時,發現上址放了內載「一萬元」的公文袋,而被告正打算在該處踏熄煙頭「以免影響民居時」,已遭埋伏的警員拘捕,指他欲取走該公文袋。被告堅稱自己對該勒索案完全不知情。

控方質疑被告根本毋須走到消防喉位置去弄熄煙頭,又稱被告前赴該處,只因他早前以手機勒索X,並知道X已將錢放入公文袋及擺在該處,故特意去取款,被告否認。案件昨審結,被告繼續收押至本月廿九日接受裁決。

案件編號:KTCC 1989/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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