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包骨案母爆女童非男被告親生

七歲女童在一五年四月輟學兩個半月後瘦得「皮包骨」,並因呼吸心跳停頓送院,揭發她疑遭母親疏忽照顧案,四十二歲女被告王榮汶在男被告代表律師的「窮追猛打」查問下,庭上昨日驚爆受害女童並非五十二歲男被告凌耀忠的親生女兒。律師在盤問的尾聲再次追問,女童是否男被告的親生女,女被告回答時還兩度強調「係我同凌耀忠生嘅」,惟她突然口風一轉,反問:「你講邊個話?」之後再爆出:「佢(女兒)唔係凌耀忠親生嘅!」

男被告代表律師在上周開始盤問的初期,已經不斷追問女被告,男被告與受害女童是否親生父女,又問女被告跟男被告結婚後,是否跟其他男人有性關係,當時女被告堅稱:「我同凌耀忠結咗婚就生咗佢(女兒),咁凌耀忠就係佢親生爸爸啦」,並表示「無印象」與其他人有婚外性關係。

律師昨日再次追問相關問題,「女童係咪你同男被告嘅親生女呀?」女被告仍是回答:「係我同凌耀忠生嘅囉!」此時律師及法官都認為她迴避問題,律師再問:「男被告是否受害女童的親生爸爸呀?」女被告仍重複舊調。

律師「轉一轉」形式再問,「女童是否男被告的親生女」,女被告先是回答「係」,但突然反問:「你講邊個話?」法官隨即說;「林林(女童乳名)呀」,女被告猶豫片刻才說:「林林呢,唔係凌耀忠親生嘅!」

突然改口 但指男被告知情

律師繼續追問,既然女童是女被告跟男被告結婚後才懷上,但非男被告所出,那誰才是女童生父?女被告回答:「我唔知道」。律師再問:「你從來都無同男被告講,女兒唔係佢親生?」女被告沒有直接回答,只強調:「佢(男被告)自己知道(口架)」。

律師直指女被告:「係你想逃避責任,威脅男被告,同教你孖女講大話去保護你,林林依家落入咁不幸嘅境地,你要負責」。女被告則表示:「我絕對唔同意」。

律師又重提女被告曾供稱,在事發前約一個月,男被告向她表示女童「好難湊」並因此覺得煩厭,但又動粗拒絕讓她上門探女。律師遂問:「有個男人同你個女一齊仲話嫌煩,但你乜都無做到呀?」女被告聲言:「佢(男被告)打我,你叫我點做啫,我已經盡晒力喇,你叫我一個女人可以點吖?」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 7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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