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降機危機四伏 機電署責無旁貸

官不殺伯仁,伯仁因官而死!上月荃灣發生恐怖升降機事故導致一對夫婦爆頭重創,令人猶有餘悸,豈料更駭人聽聞的升降機事故又告上演,更導致一名女住客慘死。升降機安全問題接二連三,顯然已成痼疾,機電署監管形同虛設,絕對要為人命負上主要責任。

近年升降機嚴重事故層出不窮,樁樁驚心動魄,上水名都日前更發生奪命慘劇,女住客遭升降機門夾腳扯升再飛墮槽底死亡。機電署初步相信升降機機廂不正常移動肇禍,將循控制線路及牽引機機械故障方向調查。意外後名都所有升降機須進行緊急檢查,而全港九十多部同一品牌型號的升降機亦須於兩星期內完成特別檢查。

賊過興兵,亡羊補牢,一向是政府部門的應對慣技,由塌樹到塌招牌,由塌窗花到塌露台,由升降機事故到扶手電梯意外,莫不如此,可惜災難還是不斷上演,證明一切只是走過場。事實上,自○八年大埔富善邨升降機發生急墜十層樓事故,揭發八條鋼纜有七條斷裂後,升降機意外幾乎隔三差五就有一樁,今次終於搞出人命,不是偶然,而是必然。可以看見,每次事故幾乎都在機電署完成年檢及維修商進行例行檢查後不久發生,荃灣「火箭升降機」事故,涉事升降機在今年一月才完成年檢;今次慘劇,有關升降機在二月完成年檢,例行維修更在事發前兩天才完成。顯而易見,維修商檢查兒戲,機電署監管塞責,一方面承認事故「嚴重」,另一方面又忙不迭強調事故「罕見」,擺明推卸責任。

最諷刺的是,機電署近年推出連串改善升降機維修安全措施,煞有介事引入評級制,定期公布承辦商評級以及工程人員註冊制度,又修例加強罰則,按理升降機維修水平應已提升,詎料事與願違,事故反而愈演愈烈。必須指出,不管是當局的規管措施閉門造車,無助提升業內維修質素,還是有人陽奉陰違,沒有嚴格遵行監管準則,歸根究柢是機電署監管失職,抽檢粗疏,說是草菅人命也不為過。

現時全港有逾六萬部升降機,註冊維修商僅數十間,工作量驚人,加上近年業內人手流失,不少從業員須經常加班,難免走馬看花。更大的問題是價低者得的投標制度,個別承辦商維修質素難免將貨就價,即使當局引入所謂更嚴格的監管制度,也只是有姿勢無實際,要全面提升業內維修質素談何容易。以今次事故為例,維修商在事發三小時後始到場,超出合約規定的服務承諾,而住客反映升降機一早就有問題,每星期都要維修,如果維修商有認真看待,事故或許可以避免。

年紀大,機器壞。隨着本港樓宇老化日趨嚴重,大廈升降機亦五勞七傷,有立法會議員提議港府成立「電梯更新大行動」,設立專項基金供舊樓業主更換升降機,不失為可行之法。怕只怕港府善財難捨,拖拖拉拉,市民只能自求多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