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小型工程出意外 承建商或孭刑責

近年發生多宗建造工程的嚴重工業意外,死亡個案上升。有執業大律師指,即使小型工程發生工業意外,承建商負責人亦難逃賠償責任,甚至有機會負上刑責。

去年日均10宗工業意外

勞工處數字顯示,建造業去年平均每日有十宗工業意外,較前年同期上升百分之五,達三千九百宗,死亡個案升幅更逾一倍,由前年的十宗升至去年的二十二宗。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訂明,工人如違反有關條文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承建商罰則為五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工人可向「細牌」追討賠償

針對小型工程的意外責任,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業主或租客並不是直接聘用工人,而是由俗稱「細牌」的小型工程承建商或判頭聘用工人,當意外發生時,工人可向僱主即承建商負責人追討賠償,一旦被揭承建商蓄意違法,更可能需負上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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