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因強搶女官員手機被警方拘捕,建制派議員認為警方的搜證,有助立法會跟進事件,包括稍後或成立的調查委員會。本身為法律學者的議員梁美芬認為,調查委員會與刑事檢控程序可同步進行,但民主派則強調應先待司法程序完成,立法會才展開調查。
許智峯因涉嫌普通襲擊及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等罪而被捕,梁美芬指有關控罪與許的行徑相符,而早前鄭松泰倒插五星旗及區旗,相關調查委員會及刑事檢控程序均是同步進行,故「峯搶手機」可參考上次做法。至於調查委員會的決定會否先待法庭得出裁決,以及相關證人是否先上法庭作供才輪到向委員會作供等,她認為待調查委員會成立後就要討論。
梁美芬補充指,除了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九(七)條動議譴責議員行為不檢外,《基本法》第七十九(六)條亦訂明,如議員在本港或外地被判犯刑事罪行,並判監一個月以上,同樣經立法會三分之二在席議員支持,相關議員亦會喪失議席。此外,工聯會議員麥美娟期望警方能找出事實真相,還事主公道;建制派「班長」廖長江僅稱,希望許智峯不要再作出同樣行徑。
至於民主派就繼續護短,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表示,許智峯被控屬意料之內,他認為調查委員會或需依賴司法程序的口供證據,任何未審先判的意見均不恰當,強調應待司法程序完成後,才就譴責動議表態。
熱血公民議員鄭松泰則指其倒插五星旗及區旗一案,是立法會先成立調查委員會,及後警方才拘捕他,而許智峯今次是先被拘捕,故兩案情況不同,應該先視乎法庭裁決,才決定是否成立調查委員會跟進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