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許智峯涉強搶女官員手機被拘捕,除面對刑事調查外,於立法會及區議會層面均備受壓力,面臨被彈劾危機,隨時喪失雙料議員資格。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前日已經討論由議員葉劉淑儀提出的譴責許智峯動議。葉劉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九(七)條,以行為不檢為由提出譴責動議,她建議於本月廿三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提出相關動議,一旦獲立法會主席批准,便會交由調查委員會跟進搶手機事件,待調查完畢再向立法會提交報告並作表決,倘若獲得在席三分之二議員贊成,許智峯便喪失議員資格。
此外,正面對刑事調查的許智峯,法庭判決亦會影響其議席資格。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九(六)條,立法會議員被判犯刑事罪行,且被法庭判處監禁一個月以上亦會面對譴責,只要在席三分之二議員贊成便須解除其議員職務。不過,現時立法會只有六十八名議員,不計算主席梁君彥,建制派與民主派分別有四十一人及廿六人,故三分之二的門檻為四十六人,意味民主派人數仍超過三分之一,建制派仍未有足夠票數通過譴責動議。假如擁有七名議員的民主黨有多達五人避席,而建制派又全投贊成票,譴責動議便獲得通過,就能夠罷免許智峯議員資格。
許智峯同時為中西區區議員,根據《區議會條例》第廿四條,任何民選議員當選後被裁定任何罪行,並就該罪行被判處為期超逾三個月而又不得選擇以罰款代替的監禁,不論是否獲得緩刑,亦即喪失擔任議員的資格,代表許智峯或會因「峯搶手機」而頓失立法會議員及區議員資格,成為「雙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