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恐記者 質問律政司 促按《罪行受害者約章》回覆

律政司拖拉近一年「唔敢告」壹傳媒黎智英,被質疑存政治考慮。壹傳媒黎智英於去年六月涉刑事恐嚇東方報業集團(下稱「東方」)男記者,事發時黎的粗暴言行已被錄影,證據確鑿,惟事發至今近一年,律政司仍未提出檢控,予人放生之感。東方就刑恐記者案先後五度發信質詢,律政司的回覆卻盡是虛言假語、答完等於冇答。東方昨日第六度去信律政司,再提出七條提問,而被恐嚇記者亦要求律政司需按《罪行受害者約章》盡速回應。關注團體狠批律政司遲遲未起訴黎智英,形同縱容知法犯法,更葬送本港法治核心價值。

為討回公道,東方先後於二月廿五日、三月四日、三月十四日、三月廿五日、四月廿五日五度向律政司發信,惟至今所得之回覆皆含糊其詞,猶如講虛話、放煙幕,令人質疑律政司是否要一世做鴕鳥,置公眾利益於不顧,更令人擔心香港的新聞自由,以至傳媒的第四權均得不到法律保護。

會否檢控 應告知受害者

根據律政司編製的《罪行受害者約章》,受害者有權取得調查和檢控工作的資料,亦有權知悉案件的進展。若當局決定提出檢控,應該告知受害者檢控的步驟、調查的進度等;即使當局決定不提出檢控,亦應該將決定告知受害者。惟案中被恐嚇的記者,至今卻從未收到律政司提供與案有關的檢控進度資料,除有被律政司冷待之感,被恐嚇的記者更因為是次事件,深感受到威嚇,一度出現心跳失眠等,經常感到被人跟蹤,需接受精神科及心理醫生治療。

疑怯於外國勢力「唔敢掂」

事實上,事件發生至今近一年,律政司對是否檢控仍未有決定,處理手法疑點重重,外界更質疑是否有人怯於外國勢力,或因有政治考慮而「唔敢掂」,縱容默許黎智英的行徑變本加厲。律政司何時才肯交代是否起訴黎智英,早已引起社會各界關注。

「有乜理由案情咁簡單、證據咁充分嘅刑事案件,都要拖成一年都未決定係咪提出起訴!」廿三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對律政司遲遲不起訴黎智英深感憤怒,狠批律政司明顯在縱容黎智英,不但任由他知法犯法,更等同踐踏傳媒第四權。他表示,律政司「拖多一日,就衰多一日」,拖拉下去只會連同本港的法治一同陪葬。

罪行被錄影 警列刑事案

黎智英涉刑恐東方男記者事件,在去年六月四日傍晚發生,黎智英在維園涼亭出席完六四祈禱會後,突走向一名在場採訪的東方男記者,一邊用右手指着其面部,一邊用粗口辱罵,並以「×你老母×」、「我實會搵人搞×你」、「我影×咗你嘅相」等出言恐嚇,黎當時的舉止及言行已一一被錄影。東方記者事後已報警,警方迅即將案件列作刑事恐嚇案及交由港島總區重案組處理,亦已交由律政司研究,惟律政司至今仍未指示對黎智英提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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