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涉嫌捲入台灣行李篋藏屍案的十九歲港青,被揭涉嫌盜用女友潘曉穎的銀行卡於台港兩地碌卡撳錢,被本港警方控以盜竊及處理贓物共三項罪名,案件上月在觀塘裁判法院再提堂。裁判官應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五月十日再訊,期間被告須繼續還押監房看管。
被告陳同佳,報稱學生。他被控兩項盜竊及一項處理贓物罪名,控罪分別指他於今年二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三日期間,在鑽石山荷里活廣場一樓的恒生銀行自動提款機,分別盜竊一萬元及八千五百元,而上述款項屬潘曉穎所有。
控罪另指被告於今年三月十三日在香港處理贓物,即一張潘曉穎的提款卡、一部相機、一部手機及台幣兩萬元。控方繼續反對讓被告擔保外出,而被告亦未有提出保釋申請要求。
至於台灣警方追查疑用作藏屍的粉紅色行李篋去向,指疑兇在二月十七日早上疑提着該行李篋走出房門,繼而從捷運中山站乘十六個站後抵達竹圍站,將潘女屍體搬出行李篋,並棄置草叢中,其後把行李篋從竹圍站帶回捷運中山站,棄置於百貨商場後方的巷中。警方經調查後相信該行李篋極有可能被檢拾到資源回收點,或被清潔工取走,由於行李篋是新買的,甚至沒有留下任何血漬,恐已在跳蚤市場或拍賣網站賣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