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女生潘曉穎在台灣遭殺害,當地驗屍結果發現潘女腹腔內有一組胎兒DNA,甚至有胎兒小骨頭,證實潘女一屍兩命,研判她遇害時或已懷孕三個月以上。台灣檢方上周再向香港要求提供疑兇DNA比對,以釐清胎兒的親生父親身份。由於港、台兩地無司法互助協議,台灣雖兩度提司法互助請求書,惟港方仍未回覆,令司法陷入困局。台方欲告無從,指明知道被告是誰也無辦法去追溯是沒法接受,冀港方把疑犯或相關證據提供給台方繼續追查,給死者家屬一個交代。律政司發言人回應時稱,不評論個別案件。警方發言人則表示,東九龍總區重案組正積極跟進調查案件,現階段沒有補充。
廿歲富家女潘曉穎遭殺害兩個多月後,士林地檢署承辦檢察官化驗解剖遺體時所採集腹腔檢體,發現其腹腔內有另外一組DNA,顯示已有胎兒成形,證實她遇害時懷有身孕。有台灣傳媒報道,警方翻查「天眼」認為死者腹部未有隆起,「破天荒」重複驗屍,結果在第三次化驗時才證實一屍兩命。由於潘的雙親希望女兒遺體可以完整運回香港,檢方曾經把屍體從殯儀館移至內湖三軍總醫院進行磁力共振成影像,在潘女尚未腐爛的下半身內發現一塊「小骨頭」。
台灣法務部昨發出新聞稿,指士林地檢署因發現新證據,已向台法務部提出第二份司法互助請求書,台法務部已轉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向香港權責機關提出。今年三月十六日,士林地檢署與警方偵辦命案時,已提出首次司法互助請求書,台法務部指因疑犯已返港,冀港方能盡速提供協助。
士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吳怡明昨向本報表示,台灣檢方上周再向香港提司法互助,冀香港相關部門能提供疑兇DNA作比對,以釐清胎兒的親生父親身份,但是尚未獲回覆。這是第二次向香港提出司法互助,一個多月前也要求香港警方提供疑犯筆錄口供,惟港方至今無任何回覆。他希望證據和疑犯的部分能夠相結合,看是否可將疑犯交給台方,還是可將證據供給港方來辦理,不要讓有人被殺害後,明知道被告是誰也無辦法去追溯,這對任何人來說都是沒辦法接受。
吳強調,若港警認為有需要,台灣可提供證據給港方去偵辦案件,反之若港方無從偵辦的話,則希望港方把疑犯或其他相關證據提供給台方繼續偵查,這樣才能給死者家屬一個交代。他表示,台港之間的司法互助首先必須先完成文書往來、證物交換,相互協助完成偵查工作後,才能進一步談結案、起訴、追訴,進入審判階段,再來談能否引渡疑犯的問題。
案發於今年二月,潘曉穎與十九歲男友共赴台灣旅遊度情人節,豈料兩人去一人返,其父向兩地警方報案,台警翻查「天眼」揭發男方拖行李篋離開旅店,而港警在港以涉嫌盜竊拘捕涉案男友,台警根據線索在淡水竹圍捷運站草叢尋獲潘女屍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