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手槍走火案 2人停職1人罰款

【本報訊】澳門海關去年十一月有關員疑因不遵照指引操作,下班交還手槍時「走火」。澳門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表示,海關副關長批示對兩名涉事人員科處停職處分,另一名涉事人員科處罰款。

事發於去年十一月一日,海關沿岸巡邏站一名關員下班交還執勤使用的曲尺手槍時,疑未有遵照指引操作,導致走火。

海關在事件曝光後指,當局已再次發出通知,要求全體關員必須嚴格遵守槍械保管及使用規定。

另外,澳門海關一名男文職人員去年九月七日在新口岸一所大專院校男更衣室,涉嫌以手機偷拍他人沖涼,遭治安警拘捕。

海關文員偷拍沖涼撤職

海關早前完成紀律程序調查,保安司司長於本月六日批示對其處以撤職處分。

治安警早前指,涉案男子案發時坐在更衣室長椅上,手持電話偷拍他人洗澡,他被捕後承認偷拍。

警方在其手機內發現逾四百張他人洗澡的照片及短片檔案,他涉嫌多次在同一地點犯案,估計去年七月起已四度偷拍,受害者達八人,多屬大專院校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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