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暴案 第三被告稱撐小販因「嬲嬲豬」

【本報訊】前年農曆大年初一至二發生的旺角暴亂,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前成員梁天琦等五人被控暴動共六罪,案件昨於高院續審,第三被告盧建民出庭自辯,供稱案發前一天他曾到過旺角,見食環署職員驅趕小販感到「嬲嬲豬」,心想:「×你老母,我聽日過來撐小販」。盧又指案發日到現場光顧小販及在旺角一帶拍照,但堅稱無向警方掟雜物。控方則質疑盧刻意刪除了其手機內多段對他不利的片段,才將手機呈堂,盧否認。

指不認識本民前及梁天琦

內地出生的被告盧建民(卅一歲,無業)供稱,過往多次參與不同社會運動。案發當晚,他因天氣寒冷戴了保暖口罩,之後到旺角,見有小販推車出砵蘭街,他「衰好心」幫忙才推車。他稱不認識本民前及梁天琦,但聽過該組織及梁,當時他亦見到本民前成員幫小販推車。

盧指其後食環署職員遭市民圍住,他有份指罵職員,的士在上址被困時,他在現場拍片。及後雖有影片拍到有警員指摘他曾「掟嘢」,但盧解釋當時無擲物。其後人群被警方逼往亞皆老街,他有跟從並繼續拍照,其後退到彌敦道,他仍逗留在馬路上「八卦」睇熱鬧。凌晨三時他想離開時,被警方以阻差辦公罪拘捕。

辯方律師播放盧當時在旺角拍攝到的十段片,盧確認片段中他確曾用粗口責備食環署職員及對警方不禮貌,盧解釋如此「粗鄙」是因他是「粗人」,出身草根;又指因他經歷了佔領運動及朱經緯事件等,故對警方印象「唔係幾好」。盧表示他當日在旺角應拍了四十多段片存入手機內,但手機在案發後被警方扣查,歸還他後發現內裏只剩下上述的十段片。惟控方盤問時指盧有心隱瞞,其實是他之前早已自行刪去多段對他不利的片,盧否認此說法。

案件編號:HCCC 40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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