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行管會主席梁君彥宣布,放棄向四名被DQ的反對派政客追討逾千萬元薪酬及開支,原因是考慮到四人可能提出的抗辯理由、成功追回所有款項的機會及繼續採取追討行動可能招致的法律費用。而早前林鄭指為了有良好的行政及立法關係,政府不會強行要行管會追討,更不會要求行管會歸還這筆款項給政府,以尊重行政立法關係。
但是,浪擲納稅人逾千萬元血汗錢就能換來和解嗎?事實是港府向反對派跪低反被反對派肆意侮辱。遭放生四人反指要向立法會追討前助理的人工及遣散費,劉小麗更稱政府是次決定只是「收回惡意」而非「釋出善意」,羅冠聰稱他們令建制派的「政治打壓」知難而退,姚松炎稱追討其薪津並沒有法律基礎早應停止,梁國雄更以污言穢語侮辱林鄭及梁君彥放棄追款是「老妓從良」。
當初瀆誓四人宣誓時高舉黃傘、篡改誓言、以龜速及疑問句方式宣讀等,散播仇視國家、不尊重憲制的訊息。高院直接引用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內容,裁定四人宣誓無效,四人喪失議員資格,實是咎由自取。但行管會參考過法律意見後認為勝算不大,花費數百萬元甚或過千萬公帑去打官司,未必能夠合乎公眾利益,因此決定終止追討。
此決定可能較合乎經濟效益,但始終有很多市民認為放棄追討並不公道,對四人在立法會宣誓時「玩嘢」被DQ、如今要納稅人用血汗錢「埋單」十分氣憤,懷疑「大和解」之外,亦認為不能因要和解而放棄大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