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黑幫案 被告控罪修訂

【本報訊】黑幫去年底在深水埗天橋底木屋內舉行古老入會儀式,招收新成員,遭警方「冚檔」,報稱無業的男子吳俊得涉主持儀式被捕,事後被控身為非法社團的幹事和販毒共兩罪,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再訊。控方昨修訂控罪,將吳與另外兩名涉案男子的案件合併,三人現被控參加三合會社團的集會和販毒等五罪。裁判官應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下月十日轉介至區域法院再訊,吳繼續還押,其餘兩人則續准保釋。

涉參加三合會社團集會罪

被告吳俊得(五十七歲),原被控一項身為非法社團的幹事罪及一項販毒罪,控方昨將首項控罪修訂為參加三合會社團的集會罪。至於兩名昨首度提訊、同為無業的男被告則是彭耀榮(六十二歲)和鄭偉傑(四十三歲)。三人現各被控一項參加三合會社團的集會罪,指他們於去年十一月廿八日,深水埗通州街臨時街市第三座外的木屋內,參加三合會社團「和勝和」的集會。吳和彭另被控在同一日,分別在上址販毒和吸毒。

案件編號:WKCC 174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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