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港島半山並育有一對年幼子女的已婚空姐,聲稱為紓緩工作及經濟壓力而偷竊。去年底她在百貨公司內,來回三次以購物車將總值近二萬三千元、達一百三十二件未付款貨物,「一車又一車」推到其泊於該處停車場的私家車內,當中大部分是兒童用品,有巡警見她行為可疑而將她截停拘捕。女被告昨於東區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裁判官羅德泉直言,被告盜物的數量,是他「做咗廿幾年裁判官以嚟見過最多」,惟仍決定讓她保釋至六月六日,以索取感化、社會服務令、精神及心理等一系列報告始作判刑。
事發後已辭任空姐,現時報稱是家庭主婦的涉案卅二歲被告曾寶琪,被控在去年十二月十二日,在鰂魚涌康怡廣場的永旺百貨內,盜取母乳儲存袋、濾水器、十三包嬰兒尿片、廿個嬰兒奶樽、三支體溫計及十盒樂高玩具等合共一百三十二件貨品,總值二萬二千九百七十多元。
案情指,巡警在事發中午一時多,目睹被告將涉案貨品從百貨公司內「一車車」推到出口,但似乎沒有付款,被告來回數次「推貨」離開後,警員尾隨她並將她截停,並在她泊在商場地下停車場的私家車內,找到該批未付款貨品。百貨公司職員翻查閉路電視後,亦確認被告先後三次將未付款貨品以手推車載離百貨公司,被告在被捕後承認犯案。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任空姐多年,事發時因右手扭傷而影響工作,壓力倍增;而她亦對兩名分別兩歲及四歲的子女期望甚高,不惜全家搬到半山羅便臣道居住,以讓子女能入讀心儀幼稚園,因此經濟壓力也大增。種種壓力下,令她開始有失眠及抑鬱症狀,但她未有求醫,反而用愚蠢方法紓壓。
辯方續指,事發後被告辭去空姐一職,並向精神及心理科求診,確診患有適應障礙、抑鬱及成人過度活躍症,現時需定時服藥。辯方並呈上與她共事逾十年的空姐朋友求情信,指她工作表現佳,從無不誠實行為;被告丈夫昨亦到庭支持她。
辯方強調被告初犯、認罪及有悔意,需要更生多於懲罰,而店方亦取回所有貨品沒有損失,被告願意做社會服務令回饋社會,希望可獲判非監禁式刑罰。
案件編號:ESCC 23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