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轟澳門政府土地管理混亂

【本報訊】澳門政府管治差,被轟土地管理混亂!近年有關澳門閒置土地的批給與收地問題引來各界關注,其中南灣湖C、D區十三幅土地租賃期早於一六年屆滿,政府理應宣告批給失效,多名立法會議員亦先後質詢,惟當局一直未有正面回應,亦未有實質行動,拖延至今。有澳門立法會議員日前再提出書面質詢,質疑政府在土地監管方面塞責。

政府曾表示,臨時批給期屆滿而未轉為確定批給的個案眾多,因每一個個案情況不同,有需要就沒有按照批給合同利用土地的原因及理據,進行獨立分析,待處理有結果後才正式對外公布。不過,立法會議員宋碧琪指,根據新《土地法》規定,任何由政府批出的土地,其批租期屆滿廿五年期限,政府須即時對未按合約發展的土地宣告批給失效,只有在未滿廿五年批租期而又未完全利用土地,政府才有需要詳細分析個案。

宋強調,南灣湖C、D區十三幅土地的租賃期早已於一六年屆滿,換言之,政府已拖了二十個月而未宣告批給失效。宋又指,過去曾被政府宣告失效的四十八幅閒置土地,由一一年至今仍未全數收回,政府更於一五年突然宣布其中十六幅土地允許「放生」,引起社會嘩然。宋批評政府針對閒置地回收工作的透明度不足,難以釋除社會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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