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6類服務交易不足$500獲豁免

【本報訊】消費者委員會建議對預繳式消費設立七天無條件退款冷靜期,不過對六個類別的服務,包括金融、物業買賣和租賃、交通運輸、專業服務、公用服務,以及政府和公營機構的服務合約給予豁免;同時建議對不超過五百元的交易、按要求訂造的貨品等也給予豁免,而網購的投訴因佔消委會整體投訴數字僅百分之三至五,也建議暫不作規管。

指網購或涉跨境難執法

獲豁免行業多是巿民日常較多接觸,如銀行、保險等金融服務;又或是乘坐飛機、火車、渡輪、巴士等公共運輸業;另一類是法律、會計、醫療如整形及物理治療等專業服務;公用服務則有電力、水力等;買賣及租賃樓宇亦可獲豁免。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解釋,提供整形服務的醫生是專業人士,手術前消費者與醫生應有無數次傾談,了解清楚詳情,故予以豁免。

雖然近年時興網購,不過消委會認為投訴數字不多,加上或涉跨境活動,執法有困難,故認為暫無迫切性設立冷靜期,遲些再作檢討。消委會副主席及法律保障事務小組主席陳家殷大律師表示,網購雖可追查電腦IP地址,但涉在另一個國家或地區執行合約,要跨境執法有困難,故現階段不作考慮。

訂造貨品書刊等不受限

此外,消委會亦建議對一些小額交易,如不超過五百元的交易豁免設冷靜期,其他獲豁免的還包括訂造貨品、食物和飲品、書籍和雜誌、已拆封衞生用品、已拆封影音商品、電腦軟件或數碼內容產品,以及相關非以有形媒體提供的產品;家居緊急維修、合約已訂明服務提供日期的住宿、餐飲、租車、運輸及消閒服務、已完成的服務,及一次性並已訂明服務提供日期的健身或美容服務亦可獲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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