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眾志自二○一六年成立至今,仍未完成公司註冊,公司註冊署於今年一月回覆指香港眾志主張「民主自決」,故拒絕香港眾志註冊成為有限公司。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今代表到高等法院,就香港眾志被拒絕註冊為公司一事提出司法覆核。翻查資料,香港民族黨亦於去年被拒絕註冊為公司,而熱血公民至今亦未完成註冊。
黃之鋒表示,香港眾志於一六年二月申請註冊為有限公司,惟公司註冊署一直拖延未有處理,至今年一月才獲正式回覆拒絕申請,與香港眾志常委周庭不獲確認為立法會香港島補選參選人的時間相若。
黃認為,註冊署拖近兩年才作決定,明顯是政治考慮凌駕行政原因,加上香港未有政黨法,政治團體註冊為公司是非常合理,而且沒有法律條文規定主張港獨或自決等訴求不能註冊為公司。他強調,香港眾志不涉及鼓吹武裝革命或暴力行為,質疑為何宣揚政治主張卻不准註冊,形容事件匪夷所思,但不論結果如何,眾志仍會繼續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