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年農曆大年初一至初二發生的旺角暴亂,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前成員梁天琦等五人被控暴動等共六項罪名,案件昨在高院續審,梁天琦出庭自辯。梁指當時因本民前成員收到小販要求協助到旺角開檔,梁擔心他會被指是為立法會補選拉票,最初沒答允,但最終仍有到場。梁形容當時像嘉年華,巿民只是湊熱鬧,但十一時許警方把高台推進人群中才令氣氛緊張;梁認為警方無必要地先對巿民施以暴力,罔顧巿民安全,故要阻止警方,他稱走向前線是為緩和群眾與警方的緊張氣氛。
被控一項煽惑暴動及兩項暴動罪的梁天琦(廿六歲)自辯稱,他於年初一晚九時半到達現場,直至警方推高台前,現場氣氛平和。他指警察從山東街推出高台,之後有旗手及持圓盾和粗長警棍的警察列隊向砵蘭街推進,巿民因不滿警察增加警力,現場氣氛轉為緊張。他認為警員「來勢洶洶」準備驅散人群,而高台會構成危險,遂跑前背向高台,希望警察停止推進,但警察邊用手推他邊用高台撞他向前方,他一度被推倒在地。
梁天琦續指,警方當時向人群噴射胡椒噴霧,有警員舉起紅旗和揮舞警棍推途人上行人路,期間推跌一火爐,及後警方停止推進。梁其後接納選舉助理的建議,即時舉行卅人以下的選舉遊行,讓遊行隊伍處身警察與巿民之間,梁稱,他相信警方會有所顧忌,可能會緩和到氣氛,保護到現場巿民。梁曾要求警員協助其遊行,但警員無理會。
梁續指,有人從後遞上選舉旗幟及膠盾,但現場有人向他們喝倒采。他不知膠盾來源,亦不知是否本民前所有,但知道有成員曾買盾牌。至於片段拍得有人在本民前貨車前穿上護甲,梁稱知道成員有電單車護甲以防遊行時遭黑社會襲擊。梁又稱,他只能指揮現場約卅名本民前成員行動,對於其他群眾則不知可怎樣做,其後黃台仰用擴音器說:「三二一,去!」他遂戴面罩手拿水樽與本民前成員撞向警察長盾,後面亦有人向前推。
梁天琦說,他頭中兩三下警棍,眼鏡被打爆,滿臉被噴滿胡椒噴霧。他向亞皆老街走,見到數名交通警員與市民在地上糾纏,亦有警察向巿民揮警棍,他對此感到很憤怒,遂上前襲擊其中一名警員,及後他又見到一名警察揮動警棍像挾持人質般箍着一女子頸項,他上前協助該女子,卻被警員按在地將其拘捕。聆訊今繼續。
案件編號:HCCC 40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