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下風雲:法治之區云乎哉

香港自詡法治之區,但事實恰好相反,司法往往包庇反中亂港者,單是漢奸黎刑事恐嚇東方記者案,拖延十個月,東方多次去信質詢,律政司一直拒絕提出檢控。如果說當中沒有不可告人的原因,三歲小孩也不信。

刑事恐嚇是嚴重罪行,尤其是漢奸黎財雄勢大,不僅是壹淫媒老闆,又是反對派政客金主,更跟外部勢力過從甚密,這樣的人在眾目睽睽下恐嚇一個小記者,「搵人搞×你」實在易如反掌。即使撇開漢奸黎踐踏新聞自由不說,普通市民遭受如此暴力對待,律政司居然視若無睹,簡直是咄咄怪事。何況案件鐵證如山,絕無抵賴空間,律政司依然唔敢告兼唔想做,司法到底是保護小市民,還是漢奸黎的免死金牌,不言自明。

說來實在唏噓,香港回歸已經二十年,司法刀把子依然掌握在洋奴手裏,甚至港府高層也是由餘孽把持,亂象叢生豈是無因。更有甚者,港府及司法不僅包庇漢奸黎,但凡打着反中亂港旗號的,不論老嫩一律得到放生,長毛和雙學三子已是鮮明例子。連燒過《基本法》的區諾軒也能當選立法會議員,食政府的糧反政府,更見「愛國有罪,賣港有獎」是顛撲不破的真理。

港府姑息養奸,司法倒行逆施,香港淪為反中亂港集團的巢穴,這樣的法治之區到底有甚麼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