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無規管,裝修圍板攞正牌阻街!近年不少店舖進行裝修工程時,圍板愈伸愈出,嚴重阻礙行人過路。本報記者日前巡視全港各區,多間店舖將圍板伸出行人路範圍,霸佔三分一甚至一半路面,令道路嚴重擠塞。有店舖更將整段行人路全封,行人被迫行出馬路,相當「牙煙」!屋宇署現時沒有法例規管地舖裝修圍板可伸延的闊度,有區議員批評政府「龜速」處理投訴,結構工程師則認為政府應該訂立指引列明行人路的淨闊度。
香港舊區人多路窄,地舖圍板卻「得寸進尺」。記者日前巡視元朗、深水埗以及港島區,發現圍板霸路問題猖獗。元朗和中上環各有至少八間店舖裝修圍板伸出行人路,闊度由一米至一米半不等,霸佔起碼三分之一的行人路段。中環蘭桂坊一間地舖裝修圍板更霸佔整段行人路,記者目擊不少行人為過路只能行出馬路,與車輛擦身而過,險象環生。
元朗安寧路亦有店舖佔用近一半路面,連同交通燈柱只餘一米通道供行人行走。堅尼地城士美菲路有零售店進行內部裝修,兩邊圍板連同竹棚佔去三分之一行人路,每當有手推車和買餸手推車經過,路面更出現「塞車」情況。有裝修公司更將建築材料堆放在圍板外,包括水泥、磚塊和膠桶等,途人行經隨時會被絆倒。
根據規劃署的《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在一般商業或住宅用地,若繁忙時間行人流量每分鐘達一百人以上,行人地帶的闊度應有四點五米;而繁忙時間每分鐘八十至一百人人次的路段,闊度亦須有三點五米;至於繁忙時間每分鐘人流為六十至八十人的路段,行人地帶的闊度則應該有二點七五米。上址被圍板霸佔後的行人路面,僅餘下一米半至兩米路面供行人使用,並不符合規劃署準則。
而根據屋宇署的《建築物(規劃)規例》,除非裝修涉及拆卸工程,或有結構性改動如拆牆等,否則毋須向屋宇署入則事先申請許可證,行人路淨闊度則無任何管制。惟當圍板阻礙公眾時,屋宇署可以採取行動糾正。
雖然設有投訴機制,市民卻批評屋宇署做事龜速。早前石塘咀屈地街有店舖圍板霸佔逾三分之二路面,行人路只餘不到一個身位,路段更有石柱阻礙,行人被迫行出馬路,車輛轉彎易生危險。圍板更成為流動廣告板,貼上大量廣告。有市民曾致電1823政府熱線投訴,只得到屋宇署「三十日內回覆」的回覆。市民批評政府部門處事僵化,未能彈性處理有即時危險的投訴。
「政府一開始唔執法,個個以為無問題就愈嚟愈多人效法。」中西區區議會副主席陳學鋒指,中西區的圍板霸路問題存在多年,曾有女傭推着坐輪椅的長者行經圍板路段時,因路面過窄而被迫推落行車路,情況危險。他批評屋宇署處理投訴緩慢,每每收到投訴後一星期才到場視察,再張貼通告要求商戶三十日內還原,然而屆時裝修已經完成,機制形同虛設。他促請屋宇署聯同路政署等部門採取聯合行動,制訂措施解決問題。
「呢個做法完全係方便佢自己,香港依家啲舖租咁貴,梗係會用到盡。」香港註冊專業土木及結構工程師彭振聲指,裝修公司為了增加空間擺放建築材料、更換鐵閘或大門,一般會將圍板伸出路面。他指政府現行規例主要針對地盤圍街板,不適用於店舖裝修圍板,他認為政府應該訂立相關指引,保障行人安全。記者就有關問題向屋宇署查詢,惟截稿前仍未獲回覆。
圖/文:專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