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無人指使無收利益 林倫慶指擲東西因「人掟我又掟」

【本報訊】前年的旺角暴亂,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前成員梁天琦等五人被控暴動等共六項罪名,案件昨於高院續審。有份拘捕第五被告林倫慶的高級警員邱樹明續作供,控方播放雙方錄影會面片段。林於會面中稱,他前年年初一晚上已在旺角,行至亞皆老街見有人群圍着警方,有人隨手拾起膠樽、木板等掟向交通警,林亦隨手拾起地上物品包括膠樽掟向前方。當被問到為何掟東西時,林稱:「人掟我又掟」,沒有人指使他,亦無收取利益而掟東西。

警員供稱對林外貌有印象

林指,其後行至山東街見有人向交通警掟樽及石塊,惟說到此時,邱暫停了錄影會面。邱庭上解釋當時因見到林身體不斷搖晃且表示眼瞓,遂暫停,下午進行第二次錄影,林稱要請律師,其後會面林在律師陪同下保持緘默。邱指因該兩日一直接觸林,故對他外貌有印象,認得他眼窩深陷。

邱又稱,前年年初二早上約七時獲指派到豉油街一帶拍攝,拍到該處聚集的群眾,至今年四月一日,同事給他看多段案發時拍攝片段,要他找出林倫慶有否在片段出現。控方於庭上播放多段暴亂片段,邱指林在多段片段中均有出現,部分片段中林更有擲東西的動作。當播放至花園街的片段時,邱指他當時在現場,見到林拿着磚頭敲打電燈柱多次,對此印象深刻,因現場只有林這樣做,但當時不知道該男子就是林。

案件編號:HCCC 40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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