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報告倡委任專員 跨部門管理街道

【本報訊】繁忙地區的行人道經常擠滿人,有效管理街道令市民享有更多活動空間。有智庫昨公布「動感街道管理」報告,指目前本港街道管理出現問題,包括政府不同部門各自為政、過期法例與現實脫節及執法效率低等,建議政府委任「改善城市專員」及跨部門街道管理隊,統一處理街道管理事宜。

部門各自為政 執法效率低

思匯政策研究所去年五月起至昨日為止訪問了約廿名政策局官員及地區人士,研究改善街道管理,並將於本月內呈交報告予相關政府部門。報告研究員黎文燕指出,現時街道管理工作分別由多達九個政府部門負責,包括食物環境衞生署、香港警務處、地政總署及民政事務總署等,部門之間容易爭論責任誰屬,導致問題懸而未決,舉例民政事務專員在處理非法停泊單車問題時,必須協調多個部門如地政處及運輸署等,過程繁複及費時。

黎又批評部門執法效率低,以地政總署人員移除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的物品為例,該署必須在物品張貼廿四甚至四十八小時的警告告示,若物品在限期過後尚未移走,該署始可充公,但若物品僅移離原地數步又或移走一天再放回原位,該署便須重新展開程序,費時失事。

黎文燕續指部分涉及街頭活動的法例亦過時,倡政府檢討相關法例如《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中有關「販賣」的定義,考慮包括不涉及現金的第三者推銷服務,令食環署可視街頭推銷員為流動小販管理,改善流動推銷造成的阻街問題。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