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技犯罪激增 航拍機誰來監管

科技發展是一柄雙刃劍,既可以造福人類,也帶來新型犯罪問題。深圳海關近日破獲一宗利用航拍機跨境走私手機大案,搗破兩個走私基地,再次為香港敲響警鐘,港府抱殘守缺,在航拍機監管方面遲遲未能與時俱進,勢必令香港淪為高科技犯罪的天堂。

深圳與香港一河之隔,窄窄數十米距離,對航拍機來說眨眼工夫就可以飛越。犯罪集團就利用了航拍機的優勢,在深港邊境兩側設立走私基地,將航拍機的控制線拉到對岸,利用「飛線」向對面發貨,每次可以運二十部手機,每日可以將逾萬部手機「飛渡」到對岸。深圳海關近日偵破此案,案值五億元,二十六名嫌犯被抓獲。

其實,利用航拍機走私並非新鮮事,在外國早有發生,而走私貨品不限於手機,還包括毒品、槍械、香煙等等違禁品。美國南卡羅萊納州曾有犯罪集團利用航拍機將鋼絲剪刀及手機運送到監獄,協助同夥成功越獄;英國有小偷利用航拍機探路,然後入室盜竊;而恐怖集團更密謀利用航拍機綑綁高能炸藥,投放於特定目標或人群密集之處。可以說,利用航拍機犯罪已成常態,這方面的潛力有多大,端視犯罪集團的想像力有多大。而最重要的是,利用航拍機犯罪可增加警方破案的難度,犯罪分子可輕易逍遙法外。正因此,提高對航拍機運用方面的限制與監管已經是大勢所趨,各地紛紛收緊規則,甚至專門成立「航拍機」警察。

在本港,航拍機帶來的問題如偷窺私隱、侵擾飛機航道、傷人等同樣層出不窮,月前發生的航拍機「入侵立法會議員香閨」事件,再次令人關注航拍機監管問題。事實上,香港在這方面的監管即使不是完全空白,也嚴重落後於形勢。目前,航拍機由民航處規管,而規管的根據是一九九五年通過的一項法令,有關規則脫離現實。舉例說,使用重達七千克的航拍機才需要向民航處申報,而目前大部分航拍機不足七千克,有關規定形同虛設,相比之下,其他地方輕至二百五十克的航拍機已須申報。香港對航拍機的監管是如何的落後,港府對高科技犯罪的警覺是如何的不足,於此可見一斑。

事實上,濫用航拍機帶來的安全及犯罪問題一再見諸報端,立法會也多次討論有關問題,但港府官員好比人肉錄音機,次次播出同一套內容,令人氣餒。這些年來,港府高官將創新科技掛在口邊,不僅成立創科局,最近又將中央政策組改名為創新辦公室,更成立所謂創新顧問團,擺出一副熱衷科技創新的姿態,殊不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香港在監管方面的缺失,為高科技犯罪分子創造了「英雄有用武之地」。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高科技何嘗不如此呢?港府發展創新科技淪為葉公好龍,「乜港物港」一事無成,香港大有機會淪為「創新科技犯罪港」,可謂莫大的諷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