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司機透過手機電召程式接生意已成大趨勢,但於駕駛期間頻頻「撳手機」接客,分分鐘被檢控!警方下周日(1日)開始至四月三十日期間,會針對「不專注駕駛」行為執法,不但職業司機要注意,其他駕駛者如在駕駛期間「睇手機、食嘢、分心諗嘢」而引致交通意外,亦有機會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嚴重傷害」罪,一經定罪有機會判處監禁。
警方資料顯示,二○一七年因不專注駕駛所致的交通意外有五千七百三十五宗,當中有六百零八人受傷,而因不專注駕駛而引致的死亡人數則有五十人。根據分析,「不專注駕駛」是導致交通意外的主要原因,佔整體數字三成。
警方透露,去年共有一百零八宗因交通意外導致死亡個案,而今年一月至今卻已有五十宗,是去年總數約一半,情況值得關注。警方昨宣布,前線軍裝人員於四月一日至三十日期間,執行「亮景行動」,全港性針對不專注駕駛執法。
港島交通部高級警司吳樂俊表示,今次會從五方面檢控不專心駕駛的司機,包括不小心駕駛,即駕駛時跟車太貼或無專注駕駛(如睇手機、食嘢、分心諗嘢)、超速、違反交通燈號指示、酒後或藥後駕駛,以及駕駛時使用流動電話或其他電子產品的行為。
期間警方將於不同時間及地點執法,不會於檢控前口頭警告,另外為加強打擊情況,前線同事會使用攝錄設備配合打擊違例情況。
吳樂俊呼籲所有司機需一心一意專注駕駛,應盡量避免於駕駛時使用手機或其他活動,並細心觀察周圍環境,是否有障礙物或行人,特別是「盲點」較多的大型車輛(即巴士、貨車或重型車輛),留意車輛在道路上的距離及速度,以及其他車輛或行人的潛在危險,確保司機有時間反應,減少交通意外發生。
對於的士司機駕駛時「撳手機」透過應用程式接客,吳樂俊說若有關司機危害道路駕駛安全會被檢控。而「撳手機」等分心行為涉及主觀因素,檢控時有機會出現爭拗,吳樂俊認為警方會因應當時環境仔細觀察,若駕駛者行為明顯危害道路安全才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