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偷拍「警嫂」裙底警長准保押後訊

【本報訊】男警長去年底在休班時於商場內涉嫌偷拍女子的裙底春光,據知女子的丈夫亦是警務人員,「警嫂」發現被偷拍後報警,警員到場時在警長的手機內未有發現相關片段,但警方最終成功修復。被捕警長事後被控一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案件昨於觀塘法院提堂。他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五月十日再訊,期間被告續准以五千元保釋。

報稱警員的四十五歲被告莊志強,被控於去年十一月廿七日在油塘大本營扶手電梯上,由地下往二樓及由二樓往三樓時,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行為,即拍攝一名女子的裙底。辯方庭上要求案件押後六周,以索取文件和提供法律意見,獲裁判官批准。

案件編號:KTCC 65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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