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指一地兩檢難證合憲

【本報訊】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安排備受爭議,現時立法會相關的法案委員會正審議該法案。大律師公會(公會)再發表補充意見,指今次法案通過後,會影響全港人,因為每個人都是高鐵的潛在乘客,而港府堅稱市民可以選擇是否使用高鐵及是否進入內地口岸區,就等同承認此安排是影響港人的權利,因為此安排令他們若不接受內地司法管轄權,就不能選擇進入香港某部分。

公會又指,《基本法》第十九條列明,本港法院對香港所有案件均有審判權,今次法案通過後,香港法律不能在內地口岸區實施,在該區域完全剝奪本港法院的司法權,而交通和政治方便難以成為剝奪本港法院司法權的充分理由。

公會又提到,港府指內地人員只會在內地口岸區工作,因此與《基本法》第二十二條沒有矛盾,但第二十二條列明,內地人員均須遵守本港法律,若法案是為了令到本港法律無法適用於內地人員,就令人難以明白他們如何遵守本港的法律,因此難以辯解法案如何沒有違反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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