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航拍機「無王管」,淪跨境走私工具治安堪憂。航拍機日趨普及,已衍生多種安全隱患,繼立法會議員容海恩早前發現航拍機深夜飛進香閨、有歐盟反恐專員警告恐怖分子或用航拍機發動攻擊,衍生侵犯私隱、勒索、恐襲陰霾外,深港兩地更搗破有團夥用航拍機「拉索」走私手機,令航拍機變得「罪大惡極」。近年多國已實施航拍機登記制度,內地去年亦對一定重量的航拍機施行實名登記和註冊。學者批評,本港監管航拍機法例脫節,為免變成罪惡淵藪,航拍機被利用作走私、甚至運毒等不法勾當,施行實名登記監管實在刻不容緩。
深圳海關等多個部門,在今次緝私行動中檢獲被用作「飛索」的航拍機,據了解,該機重量約一千三百八十八克,最長飛行時間約卅分鐘,有前後避障功能及視覺系統,最遠飛行距離可近七公里,功能及規格均屬準專業級,售價約一萬二千港元起。由於小型航拍機價錢愈趨便宜易購買故有機會成為恐怖分子發動恐襲的新一代武器。去年十一月,歐盟反恐專員便發出警告,指恐怖分子可在家中操作航拍機發動襲擊行動,甚至使用航拍機在歐洲人口稠密的地區散播「生物武器」。
立法會議員容海恩早前指出,曾有航拍機闖入其屋內,她事後懷疑自己遭到跟蹤及被人偷拍,令航拍機成為侵犯私隱的工具。此外,航拍機亦可進行勒索,將有攻擊性的物品飛到被勒索者周圍,對被勒索者進行攻擊。一五年四月,日本東京首相官邸屋頂有一架航拍航拍機墜落,機上附有類似火燄筒的物品和塑膠容器,內裝含有微量輻射的福島沙。為此,日本國會在當年修訂《航空法》,禁止航拍機在首相官邸、王宮和外國要人下榻等範圍上空飛行,允許警方在有必要情況下摧毀可疑航拍機。此外,多國也實施航拍機登記制度,鄰近的台灣亦訂明重量二百五十克以上的遙控航拍機需實名註冊,內地自去年六月起,重量在半公斤以上的航拍機必須實名登記和註冊。
反觀香港,政府對航拍航拍機的監管卻嚴重脫節,現時民航處僅靠沿用於載人飛機的《民航條例》規管,包括重量超出七公斤(不計燃料)的航拍機,操作員須申請「飛機登記證」及「飛機適航證」、飛行高度不超過地面以上三百呎(約一百一十一米)等。惟目前大部分用於航拍的小型航拍機都輕於七公斤,民航處曾委聘顧問研究規管,建議重二百五十克以上的航拍機,機主及航拍機均要註冊,操作者要接受基本培訓等,但有關法例至今未實施。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批評,港府對航拍機遲遲未立法規管,可能未能掌握到航拍機衍生出來的用途,以為航拍航拍機是業餘人士的玩物,只是「用嚟飛吓,拍吓嘢」,卻沒有想過有不法之徒會利用進行走私,甚至用作運毒。現時市民購買航拍機毋須用戶登記,「用佢去拍任何人,運送任何物件,就算運送違禁品被截到,都好難知道邊個係物主」。
另外,科技日新月異,將來航拍航拍機速度愈來愈快,載重愈來愈多,於深港邊界走私便更加容易,認為港府監管航拍航拍機已不能再拖延,不法之徒使用航拍機犯罪,影響了守法使用者的形象,亦為治安敲響了警鐘。因此,陳認為香港航拍機必須有登記制度,操控人亦要如車牌一樣考牌,每買一架機都要登記領牌。
本港航拍導師Wilson亦指出,航拍機被用作犯罪工具確實令人痛心,政府有必要加強監管,實名制登記航拍機,同時要從教育方面着手,向航拍機使用者教導如何正確使用航拍機,他指只要監管與教育雙管齊下,相信可以減少航拍機被用作犯罪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