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旺暴案 「為救同袍 開槍別無他選」

前年農曆大年初一至初二發生的旺角暴亂,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前成員梁天琦等五人被控暴動等共六罪,控方昨於高院傳召當日向天開兩槍的交通男警黃慶威作供。黃表示,當時有同袍倒在地上後仍被群眾「拳打腳踢」,且已「完全無能力去保護自己」;他惟有提升武力層次拔槍警告,但群眾無理會。黃稱為了拯救同袍:「我別無他選,向天開了一槍」,但群眾仍失去理智繼續襲擊該名同袍,黃遂再向天開第二槍,群眾開始向後退,倒地同袍終被救走。

黃慶威供稱,當時被指派往亞皆老街支援,見到有群眾掟雜物及襲擊警員,其中一名同袍已倒地,毫無抵抗力但依然被群眾拳打腳踢。黃遂拔槍並發出口頭警告:「退後,否則開槍!」但不獲理會,他亦被硬物擲中,黃表示「一心一意想拯救同事……向天開咗一槍」但未能制止群眾的襲擊,黃續指:「為免佢(同袍)身體受嚴重傷害甚至死亡」,才向天開第二槍。期間感到持槍的右手手背被硬物擲中,事後他被送院,發現除了手背受傷外,右大腿亦有三厘米傷口。

當差十年 首次開槍

辯方盤問黃時,黃承認過往十年的警隊生涯從未開過槍,當時在亞皆老街現場只有約十一名交通警,眾人身上裝備僅得警棍及槍。黃解釋,見倒地同袍遭包圍襲擊,坦言「一齊共事多年,梗係着急,想快啲拯救佢」,他強調開槍是「無其他選擇!」若先請示上司,同事會等不及。不過他亦承認,無考慮過開兩槍後,如群眾仍無反應會怎樣做。

控方之後傳召在亞皆老街遭首被告梁天琦等人襲擊的文錦璣警長作供,文指當時有一男子拿着磚頭衝向他,文揮動警棍制止時,感到「左耳痛一痛」而跌地,並感到左腰被踢了一下及有硬物打落其身後,他即起身揮動警棍後退。文續指,見到警員崔國祥倒地,且有人向崔擲物,文遂揮動警棍保護崔,其後便聽到槍聲。

崔國祥則供稱,他絆倒跌在地即感到有木板擲中他,他起身走再跌倒,並感到有大型物件掉落他左臉位置,他便暈倒失去知覺,更被送院。

案件編號:HCCC 40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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